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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轉知:教育部重申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機制注意事項,並落實宣導師生自我防護觀念,詳如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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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5月5日臺教學(五)字第1152801809號函辦理。
二、因應近期發生學生於校外遭不明人士疑似跟(騷)蹤、傷害事件,本部重申強化校圍安全防護機制注意事項,請各級學校加強學生安全意識及被害預防觀念宣導,並強化學生意外事件臨機應變能力與緊急求助技巧等相關措施:
(一)各校應利用相關課程或集會時機,加強師生安全意識,及被害預防觀念教育,宣導事項如下:
1、提醒學生上學勿單獨太早到校,放學不要太晚離開校圍,務必儘量結伴同行或由家人陪同,絕不行經漆黑小巷或人煙罕至的地方及進出危險場所。
2、同學應配合學校作息時間,課餘時免單獨留在教室,不單獨上廁所,避免單獨到校圍偏僻的死角,維保自身安全。
3、課後社團及課後照顧班或自習班級之教室應集中配置,減少放學後樓層出入口動線,便於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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