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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主旨 | 📢 水域安全宣導:在開放水域或泳池戲水,應注意「防溺10招」及正確救人之「救溺5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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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 |
| 公告教師 | 資訊教師 |
| 公告類別 | 生命教育 |
| 公告等級 | |
| 點閱次數 | 19 |
| 公告內容 |
為避免溺水事件一再發生,請於安全水域從事水上活動,並遵守水域公告事項及救生人員指示, 熟記「救溺五步」及「防溺十招」,以期危害發生時,有自救或救人之能力。 (一)「救溺五步」叫叫伸拋划,救溺先自保。 (1)叫:大聲呼救。 (2)叫:呼叫119(消防局)、118(海巡署)、110(警察局)、112(急難救助)。 (3)伸:利用延伸物(竹竿、樹枝等)。 (4)拋:拋送漂浮物(球、繩、瓶等)。 (5)划:利用大型浮具划過去(船、浮木、救生圈、救生浮標等)。 (二)「防溺十招」 (1)戲水地點需合法,要有救生設備與人員。 (2)避免做出危險行為,不要跳水。 (3)湖泊溪流落差變化大,戲水游泳格外小心。 (4)不要落單,隨時注意同伴狀況位置。 (5)下水前先暖身,不可穿著牛仔褲下水。 (6)不可在水中嬉鬧惡作劇。 (7)身體疲累狀況不佳,不要戲水游泳。 (8)不要長時間浸泡在水中,小心失溫。 (9)注意氣象報告,現場氣候不佳不要戲水。 (10)加強游泳漂浮技巧,不幸落水保持冷靜放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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