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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製作「保障兒少表意權之策 略與注意事項」手冊,請轉知學校教師參閱,並鼓勵教師 適時融入班級經營與領域教學,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6月29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00078696號函辦理。

二、為使各領域兒少工作者理解兒童權利公約第12條「兒童被 傾聽及意見獲得考量的權利」,以落實我國兒少表意權推 動事項,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特編撰旨揭手冊。

三、旨揭手冊電子檔已公告於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CRC資訊 網(路徑:教育宣導/多元素材/認識兒童權利公約專區; https://reurl.cc/KAQ6ye),請轉知學校教師參閱,並鼓 勵教師適時融入班級經營與領域教學。

四、另請各校善用CRC資訊網/教育宣導相關影音媒材,於學校 相關會議進行宣導,讓校內教職員工均對兒童權利公約有 基礎認識。 

https://reurl.cc/KAQ6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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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200基隆市仁愛區南榮路321號

總機:02-24223038 傳真:02-24220923 校內分機  教導處:10  學生請假:20  總務處:30  健康中心:27  警衛室: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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