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檔案 110學年度語文競賽資料
110學年度語文競賽資料
一、目 的:
(一)為鼓勵本校學童加強國語文教育,提昇國語文研習興趣,蔚為風氣,以收宏揚文化績效。
(二)選拔代表本校參加校外國語文競賽。
二、競賽項目:演說、作文、朗讀、字音字形、寫字、說故事共五項。
三、對 象:
(一)演說、作文、朗讀、字音字形、寫字比賽,四、五年級各班派學生參加;三年級學生鼓勵參加。
(二)說故事比賽,二、三年級學生參加
四、競賽內容:
競賽項目 |
日期 |
時間及地點 |
評 審 標 準 及 注 意 事 項 |
評審委員 |
作文 |
一月十三日(四) |
0800~0930 智慧教室 |
1、筆勢與功力:占60% 2、整潔與美觀:占40% 3、錯字與漏字各扣一分。 4、題目當場公佈,不得用韻文、詩歌寫作,並詳加標點。限時九十分鐘。 5、請用藍色或黑色原子筆書寫。 |
黃義雄老師 楊冬吟老師 |
寫字 |
0800~0850 自然教室 |
1、內容與思想:占50% 2、邏輯與修辭:占40% 3、書法與標點:占10% 4、書寫內容當場公佈。 5、一律以傳統毛筆書寫正楷字(不得使用如自來水筆) 6、限五十分鐘。 |
蕭芳怡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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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音字形 |
1025~1035 自然教室 |
1、國字與注音每錯一題扣0.5分。 2、請用藍色或黑色原子筆書寫,塗改一律不計分。 3、字音字形各一百字。 4、限時十分鐘。 |
黃義雄老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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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
一月十四日(五) |
0800起 音樂教室 |
1、語音(發音、聲調):占50% 2、聲情(語調、語氣、語情):占40% 3、台風(儀容、態度、表情):占10% 4、限時三分鐘。 |
林宜穎主任 薛繼明主任 李芷蘭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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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說 |
1、語音(聲、韻、調、語調):占45% 2、內容(思想、結構、詞彙):占45% 3、台風(儀容、態度、表情):占10% 4、限時四分鐘,時間超過或不足,每半分鐘扣一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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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故事 |
1、語音(聲、韻、調、語調):占45% 2、內容(思想、結構、詞彙):占45% 3、台風(儀容、態度、表情):占10% 4、四分鐘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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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報名日期:110年12月30日(四)放學前將報名表繳交至教務組。
六、獎 勵:每項競賽取一名頒發獎狀;並參加校內集訓,結訓後擇優者代表本校參校外語文競賽。
七、本要點呈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