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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有關本市111學年度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提報跨領域或跨科目協同教學一案,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以及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實施跨領域或跨科目協同教學參考原則辦理。

二、為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促進學校教師組成協作團隊、形塑共學文化,發展以核心素養為主軸之課程,落實自發、互動及共好的理念,爰鼓勵學校規劃111學年度協同教學課程。

三、依據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實施跨領域或跨科目協同教學參考原則,課程計畫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審議通過,同一節課由二位以上成員進行同一班學生授課時,該節課之授課節數,至多採計2節。

四、111學年度協同教學以學習領域學習節數的6%為上限,說明如下:

(一)跨領域或跨科目協同教學計畫需合併於學校課程計畫送校內課發會審查。實施跨領域或跨科目協同教學費用由校內兼代課鐘點費項下支應。

(二)請於111年6月27日前函報111學年度協同教學計畫,包括「跨領域/科目協同教學提報表」(表6-1)、「跨領域協同教學課程架構表」(表6-2)、「協同教學課程方案設計表」(表6-3)。

(三)檢附本市111學年度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提報跨領域或跨科目協同教學參考原則一份。

(四)本案將邀請委員進行審查,預定於111年7月30日前核定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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