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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9)日表示,基於國內外疫情趨緩,宣布如疫情穩定,自今(2023)年3月20日(個案採檢日)起,調整「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疾病通報定義,改為:符合COVID-19併發症(中重症)條件之民眾需通報並隔離治療,輕症或無症狀民眾如檢驗陽性,不需通報也不需隔離,但建議進行「0+n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快篩陰性,或至距離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已達10天無需採檢,即可解除。

請民眾持續配合相關防治措施,同時呼籲「疫苗加一,解封安心」運動已開始;接種院所時間、地點等相關資訊,可透過疾管署官網「疫苗加一,解封安心」專區查詢,也請民眾儘速接種COVID-19疫苗,提升自身及群體免疫保護力,共同邁向疫後新生活。

指揮中心表示,為利政策調整推動順利,規劃3月20日至26日為7天緩衝期,供採檢日於本年3月19日(含)以前之民眾及相關單位在緩衝期時可進行通報等相關防治作為及行政作業。例如,民眾於3月20日持3月19日家用快篩陽性證明至醫療院所就診,如醫病雙方均同意3月19日快篩結果且醫師評估為確診個案,仍適用舊版病例定義及相關防治措施。此外,上述防疫鬆綁新制相關資訊,將置於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輕症免隔離,邁向疫後新生活」 專區 (資料陸續建置中),歡迎各界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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