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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為防止具殺傷力槍砲使用,請貴校協助加強宣導防範大陸地區進口商品「穿雲箭」,請查照。
- 說明:
- 一、依據內政部警政署「刑偵字第1136119578號」辦理。
- 二、近期各警察機關陸續查獲大陸進口之商品「穿雲箭」,該商品經鑑定屬「具殺傷力之其他可發射金屬或子彈之槍枝」,屬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規範之槍砲,請貴校宣導防範前揭穿雲箭之購買,以免觸法。
- 三、檢附「穿雲箭」商品示意圖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