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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轉知「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2月13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090010154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修正規定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09年2月13日臺教人(二)字第1090010154C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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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200基隆市仁愛區南榮路321號

總機:02-24223038 傳真:02-24220923 校內分機  教導處:10  學生請假:20  總務處:30  健康中心:27  警衛室: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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