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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3月1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30475號函辦理。 二、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109年3月14日起從歐洲27國返臺者均需居家檢疫14天,以及3月15日公布北部高中校園首例境外移入確診病例,爰請各校務必落實辦理本通報規定。 三、請詳閱旨揭教育部通報,本案重點如下: (一)主動聯繫返臺教職員工生:即日起從境外返臺之教職員工生(包括境外生),學校均須主動聯繫,確認需否須居家檢疫或主健康管理。 (二)學校經聯繫,確認須居家檢疫者後,請配合如下:為本國教職員工生者,須在自家進行居家檢疫,惟仍請學校

月1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30475號函辦理。


二、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109年3月14日起從歐洲27國返臺者均需居家檢疫14天,以及3月15日公布北部高中校園首例境外移入確診病例,爰請各校務必落實辦理本通報規定。


三、請詳閱旨揭教育部通報,本案重點如下:


(一)主動聯繫返臺教職員工生:即日起從境外返臺之教職員工生(包括境外生),學校均須主動聯繫,確認需否須居家檢疫或主健康管理。


(二)學校經聯繫,確認須居家檢疫者後,請配合如下:為本國教職員工生者,須在自家進行居家檢疫,惟仍請學校掌握、關懷渠等教職員工生,並提醒擅離居家檢疫住所將被開罰。

(三)學校經聯繫,確認須自主健康管理者後,請配合如下:提醒渠等教職員工生,依指揮中心「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規定,應儘量避免出入公共場所,爰請積極安排其在家或宿舍休息,不要到校。

(四)指揮中心建議事項:自109年3月16日起,從境外返臺學生(含過去14日曾有國外旅遊史),如非前述居家隔離/檢疫/自主健康管理等對象,但自返臺日起外出及上學期間,仍應每日全程配戴口罩、勤洗手、早晚量測體溫直到14天期滿為止。

(五)備妥疫調資料:請依教育部發布之防疫工作綱要及相關通函,掌握師生課程及活動紀錄,以利未來疫調進行

四、因應疫情影響,請各校務必確實依前開規定妥適辦理;另提醒切勿轉傳相關不實訊息或停課學校資訊,以免觸法受罰。

五、本案附件業上傳於本府教育處網站(處務公告序號:7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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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200基隆市仁愛區南榮路321號

總機:02-24223038 傳真:02-24220923 校內分機  教導處:10  學生請假:20  總務處:30  健康中心:27  警衛室: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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