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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有關110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自3月2日起開始徵件,請公告週知並鼓勵所屬踴躍參加,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0年1月14日藝視字第1100000172號函辦理。

二、參選資格:

(一)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兼任及退休教師,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者。

(二)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三、徵選組別與項目:

(一)教師組:

1、戲劇劇本(110年為傳統戲劇劇本)

2、短篇小說

3、散文

4、詩詞(110年為古典詩詞)

5、童話

(二)學生組:

1、戲劇劇本(110年為傳統戲劇劇本)

2、短篇小說

3、散文

4、詩詞(110年為古典詩詞)

四、參選受理期間:自110年3月2日起至110年4月13日截止,採取先線上報名(網址:https://web.arte.gov.tw/philology/)後掛號郵寄送件方式辦理,截止日以郵戳為憑。親送者必須於截止日下午5時前送達。

五、收件地址: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號);聯絡電話:02-23110574分機251。

六、另,為擴大宣傳效益,請協助將本獎網址連結於貴單位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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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200基隆市仁愛區南榮路321號

總機:02-24223038 傳真:02-24220923 校內分機  教導處:10  學生請假:20  總務處:30  健康中心:27  警衛室:89

網站維護: 基隆市政府教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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