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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主旨 | 宣導:基隆市政府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推廣宣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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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 |
| 公告教師 | 學務組長 |
| 公告類別 | 法治教育 |
| 公告等級 | |
| 點閱次數 | 354 |
| 公告內容 |
圖片說明:公益揭弊者 KEELUNG 保護法 揭弊流程:適格之揭弊者+具名+有事實合理相信+泛公部門 *政府機關(構) 國營事業 *受政府控制之事業、團體或機構+特定弊案 *刑法瀆職罪章 *違反政府採購法 *貪污治罪條例 法官應付評鑑行為 *包庇犯罪(以法律有規定刑事處罰者為限) *危害公共利益且情節重大之行為 *違反利益衝突廻避法 *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之行為,受理揭弊機關 *公部門之政府機關(構)主管、首長或其指定單位、人員*司法警察機關 *國營事業、受政府控制之事業、團體或機構之主管、負責*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人或其指定單位、人員 監察院 檢察機關 政風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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