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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115年度COVID-19疫苗及流感疫苗接種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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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8月6日臺教國署體字第1150073044A號函辦理。(附件)

二、為配合本市衛生局辦理COVID-19疫苗及流感疫苗於115年10月1日起接種相關作業,本次學校相關之公費施打對象如下:

(一)COVID疫苗:

 1、第一階段(本年10月1日起): 

  • 65歲以上長者。
  • 55歲以上原住民。
  • 安養、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
  • 孕婦。
  • 滿6個月以上高風險對象,包含符合公費流感疫苗高風險對象條件(高風險慢性病人、BMI≥30者、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以及結核病、失能(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症、腦性麻痺、先天性缺陷、發展或學習障礙、脊髓損傷)、精神疾病(情緒障礙、思覺失調症)、失智症患者。
  • 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學校營養師、護理師)
  • 幼兒園及托育機構工作人員、居家托育人員(保母)。
  • 6個月內嬰兒之雙親或實際扶養者。
  • 從未接種COVID-19疫苗之滿6個月至未滿6歲幼兒。 

   2、第二階段(本年11月2日起):50-64歲無高風險成人。

(二) 流感疫苗:

   1、前述施打對象亦皆為流感疫苗施打對象。

   2、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50歲以下教職員。(本府購買疫苗施打)

   3、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學生。

相關附件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屬函PDF
  • 115-116_年度COVID-19疫苗接種計畫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