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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 - 教導處
| 公告主旨 | 重申「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或活動注意事項」(以下稱注意事項)規定,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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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 |
| 公告教師 | 教務組長 |
| 公告類別 | 教導處 |
| 公告等級 | |
| 點閱次數 | 210 |
| 公告內容 | 重申「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或活動注意事項」(以下稱注意事項)規定,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或活動注意事項」(附件1)辦理。 二、鑒於近日有學校發生外聘講師入校直播未經同意涉及侵犯學生隱私之疑慮,請各校務必依據注意事項等相關規定辦理。 三、重申各校辦理校外人士入校協助教學或活動須依照注意事項,凡部定、校訂課程須依程序納入學校課程計畫,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於開學前報教育處備查及公告程序辦理。 四、非部定、校訂課程需依注意事項第5點第1項第2款辦理,並落實身分查核,相關執行疑義請參「『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或活動注意事項』現場執行Q&A」(附件2)辦理。 五、另依據注意事項第7點第5項,學校進用或運用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活動者,不得有商業或為其他利益衝突之行為。 六、此外,學校於審查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活動時,應就課程及教材進行實質討論,且充分徵詢學習領域教師、行政及家長 等相關代表的意見,以臻周延。並請將相關表件納入卷宗錄案備查,本案將列為本府到校訪視之重點項目。 七、檢送「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或活動注意事項」及現場執行Q&A供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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